新華網長沙7月24日電 近日網絡上有消息稱:湖南省級貧困縣安仁縣一座投資1.8個億,占地百畝的政府行政中心,“偷偷摸摸”地以商業項目為名開建。對此,安仁縣政府回應稱,相關報道並不屬實,該縣行政中心建設符合中央的相關規定。
  據相關報道指,安仁縣行政中心大樓疑似“偷蓋”,自2011年後該縣政府新聞網沒有登載行政中心的任何消息,但實際上行政中心建設一直沒有停。此外,雖然是行政中心建樓,但施工企業的“工程概況牌”標註的卻不是“安仁縣行政中心”,而是“安仁縣梓木山項目”。報道還指稱,安仁縣對外打著建設小區的幌子,對內打著行政中心的名義,強力推進項目建設。
  安仁縣行政中心大樓究竟是否違規“偷蓋”?據安仁縣委副書記李久南介紹,安仁縣委、縣政府、縣政協現有辦公用房均建於上世紀六十年代,辦公用地空間狹小,條件簡陋,年久失修,破損嚴重,多個部門均為五六個人擠在一間12平方米的房間辦公,部分辦公用房經鑒定為D級危房,每年都要耗費一定資金進行維修。特別是縣政府辦公樓地勢低窪,多次遭受洪水淹浸,安全隱患很大。
  李久南稱,2010年9月28日,縣委辦組織相關部門召開擬建新行政中心商討會。經反覆討論,認為當前辦公用房存在實際困難,建設新行政中心很有必要。
  在安仁縣提供的相關證據中,記者查到了一份2012年9月6日湖南省發改委下達的《關於安仁縣行政中心項目建議書的批覆》,批覆顯示,行政中心項目已經湖南省發改委批准。此外,安仁縣提供的證據顯示,行政中心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下發日期為2013年6月27日,工程清表工作開始於2012年12月,正式施工日期為2013年6月28日。安仁縣稱,這些證據顯示,安仁縣行政中心大樓建設報批手續齊全,也完全符合(中辦發〔2013〕17號)文件精神,並沒有違規操作。
  針對網民提出的辦公項目工地上為何掛名“梓木山小區綜合開發項目”?是否存在“瞞天過海”?負責安仁縣行政中心建設的開發商雄森時代房地產公司總經理李成彬解釋說,公司與安仁縣政府簽訂的協議開發梓木山綜合小區是一個整體項目,不僅包括行政中心的建設,還包括轄區內10條道路、2條水渠、1個公園、1個廣場等公用基礎設施和部分房地產開發項目。施工單位內部掛牌“梓木山小區”是按合同項目命名,並不存在偷換概念,更沒有“瞞天過海”的意思。
  梓木山小區項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彭湘文也告訴記者,行政中心從報批到開發建設的全過程中,安仁縣都沒有隱瞞行政中心項目建設情況,在建的梓木山小區八一東路十字路口,還專門設有“行政中心”的公共指路牌,“如果我們真的是偷蓋,就完全沒有必要這樣做。”(記者謝櫻、陳文廣、袁汝婷)
(編輯:S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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