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瑋)“政府說散裝食品不好管理就要立法禁售,我認為這是政府偷懶”,“在簡政放權的大趨勢下,條例一下要新增三項許可,我感到非常詫異”。備受關註的《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日前舉行立法聽證會,監管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企業和市民代表等50餘人就爭議較大的問題發表看法,現場氛圍激烈。
  食品安全問題涉及面廣且與市民健康息息相關,近年來各界一直呼籲為其立法。條例首次公示後,因出現“深圳今後將禁售散裝白酒、食用油”、“餐飲具集中消毒經營者應向衛生部門申請行政許可”,以及“在食品中可添加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前要先取得行政許可”等條款,引發各方較大爭議。
  立法聽證會上,針對增加前置審批門檻的條款,完全爭鋒相對的觀點一開始即引發政府部門代表之間的激辯。
  “深圳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從1997年至今推行了17年,每往前一步都面臨非常大的阻力。條例一下冒出3項許可,我感覺非常詫異!”市編辦副處長馮文力直言,為什麼要把餐飲服務許可的範圍擴大到餐飲服務管理和配送食品半成品單位?為什麼要把食品流通許可的範圍擴大到網絡交易第三方?這些他都看不到任何理由和說明。“深圳是個創新城市,業態不停地涌現,我覺得條款是準備把新業態通過許可的方式全部掐死。”
  “我強烈不認同‘對餐飲具集中消毒經營者實施行政許可’。在餐飲許可中,消毒僅是其中一個環節,把它拆分為獨立許可是違法行為。”馮文力說,國務院的通知已明確規定,對企業不適用政府性投資活動,或通過技術標準管理規範能夠有效管理的事項,均不得設立行政許可。
  同樣的,馮文力對於“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可以添加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如果要添加藥物應該取得許可”也不同意。“主管部門有責任通過目錄告知大眾,哪些可添加,哪些不可添加,避免許可過程中有暗箱操作的情形。”他的這一觀點獲得許多聽證代表的支持。“如果這也列入許可,會造成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權力無限大,甚至完全由其來界定,加大了行政裁決的風險。”市人大代表肖幼美說。
  爭議焦點一
  該不該禁售散裝白酒、食用油?
  背景:由於散裝食品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熱點和執法難點,條例擬明確禁售散裝白酒和散裝食用油,但消息一齣在坊間引起極大爭論。
  正方禁售散裝白酒食用油符合深圳實際
  市政協委員王淑傑認為,“禁售散裝食品”在深圳可以提到議事日程。“散裝白酒、食用油很容易出現問題,因為在運輸、銷售過程中產生毒素以及人為添加毒素的機會非常大,而執法者不可能一直站在其面前監管。”王淑傑認為,深圳經濟發達,對於散裝食品實施與內地不同的要求是符合實際的。
  “所謂禁止銷售散裝白酒、散裝食用油,是指沒有來源、沒有預包裝的東西。賣給消費者的應有包裝和標識,讓產品來源充分展示,並體現產品標識的可追述性。畢竟散裝白酒一齣問題就是要人命的。”市市場監督局食品安全監管處副處長陳國進說,支持酒和油的大包裝化,然後再把大包裝的拆開賣,這一直是允許的,不存在問題。
  反方散裝白酒食用油不好管就禁售是偷懶
  大部分聽證代表都對禁售提出反對意見,認為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明確規定可以銷售散裝酒,深圳有大大小小200家左右做散裝酒的,不可一刀切。
  市民代表林少龍說,監管部門稱很多散裝酒不合格。然而,他把2012—2013年的數據看了一遍,發現散裝食品合格率達到95%以上。“散裝不代表是低端產品,散裝也不等於低質量,關鍵要有監管機制。最早深圳只有兩三家做散裝酒經營製造,但現在已經發展到賣食品的都可以賣散裝酒了,這就是監管不到位,不能把責任都推給我們。”
  市民代表劉遠偉則直言,政府說散裝食品不好管理就要立法禁售,是在偷懶。
  “散裝食品是業態,散裝白糖、散裝麵粉是不是也不能賣?這個規定不符合常理。對散裝食品進行嚴格管控,關鍵是監管到位。”市人大代表孫小荔說。市民代表陳開晏則建議將有關條例修改為禁止小攤販銷售私自勾兌的散裝酒。
  爭議焦點二
  該不該對餐飲具集中消毒經營者實施行政許可?
  背景:由於近幾年媒體廣泛反映餐飲具集中消毒行業“臟、亂、差”,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集中消毒的餐飲具抽檢結果合格率低問題,條例擬規定“對餐飲具集中消毒的經營者,應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進而引起爭議。
  正方食品領域太強調簡政放權或是不作為
  對於餐具消毒,孫小荔則為,政府的行政許可是必須的,應設定入行門檻。“食品安全產業不是一般領域,它實際是半公益性的,與市民生命、健康息息相關。政府如果對食品領域太多強調減政放權,是不是有不作為的嫌疑?”
  市政協委員王淑傑則表示,減政放權是趨勢,但深圳消毒餐具的市場非常混亂,質量問題很嚴重,這是失管的。“許可管理不是最好的辦法,但不否認它在一定時期內有特殊功能和作用。在食品安全面臨重大挑戰的情況下能否有一個緩衝期?先在頭兩年設置許可門檻,等行業成熟規範後再逐步取消許可。”
  反方沒必要設行政許可,關鍵是嚴格執法
  市人大代表楊勤雖認為,餐具消毒行業問題嚴重,有一次在飯館吃飯,連拿了10個消毒碗都是“髒得肉眼可見”,但他卻不支持設置行政許可。“我認為要加大處罰和監管力度,僅行政許可不一定能把問題解決。”
  餐飲具消毒協會行業負責人陳益群表示,該行業從2006年至今已整整8年,是在政府發展循環經濟,減少一次性筷子、飯盒的背景下成立的。目前已達到每天有150萬人次使用,騰訊、富士康、金蝶等知名企業都使用消毒餐具。正規消毒企業3年來的衛生部門檢測結果顯示,合格率達到90%。“行業有正規企業,也有地下作坊,存在行業亂象,這是由於入門門檻低,技術含量不高。2006—2009年是行業爆發期,只要有點錢到工商局領執照,很小的家庭就能辦。2009—2012年是整頓規範期,引起了相關部門重視和媒體報道。”
  一些代表認為,立法機關應儘快對消毒餐具行業立法,制止黑作坊。“我建議條例修改為,‘餐飲清洗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範對餐飲具進行消毒,具備設備、場賽、條件等要求。不符合規格的,沒收其所得’”。陳祖虎代表說。  (原標題:“一下新增3項許可 我感到非常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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